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我协会”)受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开展2017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创新型企业试点有关组织申报受理工作。我协会现将省高企协会《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见附件1)《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及《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的企业认真按照以上通知的要求,填写好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产品
1、纸质材料。每个产品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附件胶装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单位2017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一式1份。
2、电子文件。每个产品word格式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Excel格式的《申报单位2017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与纸质材料一致)按照“企业名称-高新产品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二)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
1、纸质材料。《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书》及其相关证明附件胶装成册一式3份。
2、电子文件。《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书》(与纸质材料一致)按照“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书-企业名称”格式命名。
PS:评价指标
方式:定量+定性
维度:规模与技术密集分开
内容:研发经费投入(弄清内支出与外支出)
千名研究开发人员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量(知识产权授权数量)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个别无法统计的单独处理)
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增加值与员工数量比)
创新组织与管理(定性考察)
省级创新型企业4个硬性指标:
1.研发经费投入达标,如高企必须为5%以上,但成长型企业等其他重点战略培育企业可适当降低。
2.过去3年内必须曾推出新产品。
3.过去3年内必须要有发明专利申请,注意了是“发明专利”。
4.企业创新组织管理定性考察企业文化以及企业获得重大科技奖励等情况。
认定:
企业必须先通过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的认定才能申报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
试点是评价认定的基础,成为试点企业需要推荐。
只有成为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才能申请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
只要成为试点企业基本上都能成功认定。
省创新型企业称号有效期3年。
(三)创新型企业试点
1、纸质材料。《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及其相关证明附件胶装成册一式3份。
2、电子文件。《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与纸质材料一致)按照“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企业名称”格式命名。
试点资格: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选条件: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较强的盈利能力,良好的企业文化
试点推荐:深圳、广州≤25家;
其他地级以上市≤15家。
二、受理时间
请有关单位将上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无需网上填报)于10月23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报送至我协会,电子文件命名后发至邮箱dg22992408@vip.126.com。请各有关单位按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
三、资助标准
截止2016年12月,共认定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651家,省级创新型企业516家
评价(认定):厚街15万元,茶山10万元,黄江10万元,中堂8万元,石碣5万元,石排5万元,高埗3万元,洪梅2万元
试点(示范):常平10万元,石龙5万元
惠州每家10万元
佛山优先作为风险补偿资金扶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