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2017年东莞市政府“一号文”重磅推出“倍增计划”,安排3亿元资金,专项支持企业倍增发展、精准惠企,激发企业活力,助推本地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倍增计划是按东莞民营制造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企业、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四个类别,各选取50家共200家企业作为市一级首批试点及40家后备企业,制订行动方案,力促这些试点企业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收入和资产等规模指标,以及利润等效益指标的“倍增”,并示范带动各镇街(园区)实施镇级“倍增”计划,推动镇街(园区)实施倍增的企业达到1000家。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精神,为实施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探索在200家试点企业数基础上增加试点企业名额,市倍增办计划在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基础上,开展2018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申报工作。
资格
企业在莞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依法经营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红牌;企业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企业考核
遴选目标重点为我市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营业收入
2015年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利润总额为正数(对于新设并已投产企业,属于各镇重点引进项目企业的,收入要求可适当放宽)。
发展前景
有明确的“倍增”方案,具有强烈“倍增”意愿。
倍增计划
有明确的“倍增”方案,具有强烈“倍增”意愿。
创新能力评价
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创新招商等七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
项目运作时间预计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 | → |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