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为促进广东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让企业与全国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吸引高校、科研院所的成熟高新技术及创新成果在广东省转化及应用,省厅特设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该项目归属《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下产学研合作领域专题,该专题主要支持技术成熟度高、市场应用前景好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中试、工程化应用、示范推广等。

重点支持内容:

(1)前期通过开展省部院产学研合作研发已形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项目成果在产品性能、工艺技术方面有较大突破;

(2)已组建省部院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院士工作站、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产学研创新平台的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3)各地市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全面合作协议的系列重大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4)国防科工系统高校、科研院所的民用科研成果在广东转化和产业化;

(5)国家在广东已建和在建的大科学装置(散裂中子源、超级计算等)的技术推广与产业化应用项目;

(6)鼓励和支持粤东西北各地市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形成的成果转化项目。

项目价值

申报条件

1 企业

申报主体需为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与广东省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


2 产权归属清晰

联合申报单位签有责权利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分工和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3 项目内容明确

申报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关键技术、产品或装备、系统等,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验收指标。


4 高企牵头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 负责人职称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 实施年限

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

项目运作时间

申报时间:每年11-12月(注:2020年时间待定)

公示时间:次年的4-5月


款项拨放时间:申报结束后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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