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心主要围绕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省内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规模以上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
1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工程中心依托单位需具有较好的工程化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3依托企业需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上一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额收入的3%,或不少于100万元;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工程中心必须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4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开发能力强的工程技术队伍,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30%。
5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拥有5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
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3.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等;
4.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
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5.研发机构成立文件,有市/区级工程中心的提供成立证明文件;
6.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7.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