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设备融资租赁,通俗理解,就是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设备,然后租给企业,企业分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期届满,设备转归企业所有。

近年来,部分中小企业通过“机器换人”专项资金项目拿到政府相关补贴,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但还有部分企业,在购买了设备后,苦于设备投资太大,让生产资金又发生了短缺。

所以,为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融资压力,东莞市政府对中小微企业及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融资租赁生产设备给予贴息奖励。有效的解决了市场大部分制造企业的难题,实实在在的为企业减负。

项目全名是《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此项目分为三个子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融资租赁分享补偿和融资租赁履约保函补贴,各自针对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银行分别进行补贴。

项目价值

申报条件

1 企业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申报资金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2 在我市注册

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发生时间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含)后,且为设备融资租赁。其中,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回租设备需为购置使用3 年内的设备(即 2014 年 1 月 1 日后购进的新设备)。


3 项目内容明确

企业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且正常还款付息的。


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

项目运作时间

申报时间:常年申报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拨发时间:申报结束后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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